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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7/05 21:23:28 浏览人数:








关于做好2024年暑假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暑假将至,为切实做好暑假校园安全有关工作,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教育厅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系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指南>的通知》(教发厅函〔2024〕20 号)、《福建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福建省减灾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全力做好防汛抗旱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闽汛防指明电〔2024〕16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专项督导的通知》(闽教便函〔2024〕979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暑期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闽教安〔2024〕20号)、《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 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闽教办安〔2024〕2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绷紧安全“弦”,按照安全生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要求,压紧压死安全工作责任,提早做好部署,抓细抓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二、抓好隐患排查,强化闭环管理

各单位要强化“把风险当隐患,把隐患当事故”意识,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根据之前隐患排查整治开展情况,针对本单位重要部位、关键环节、高发风险隐患,在放假前组织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全面排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实验室安全等风险隐患。针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能立行立改的要迅速整改,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防范措施,并对所有事故隐患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做好隐患整改跟踪,形成闭环管理。同时,将隐患排查整治情况填至7月份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月报表中,于7月10日前报安全保卫处。

放假前,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组织开展暑期放假前安全检查,针对各单位此前报送的隐患清单及暑假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三、强化教育提醒,筑牢思想防线

安全教育,警钟长鸣。放假前,请各单位要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教育,各二级学院要综合运用线上、线下宣传手段做好以下教育提醒。安全保卫处针对暑假常见安全问题整理了份《暑假安全提示》(见附件),请各单位自行下载推送给师生员工学习。

1.做好健康卫生教育。要提醒师生员工注意防暑降温,增强体育锻炼,提倡师生在人员聚集地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养成勤洗手、室内常通风的良好卫生习惯,提高防病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2.做好防火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单位要提醒师生假期离校务必切断办公室、寝室电源,提醒留校学生注意用电用火安全。

3.做好防盗安全教育。放假前,各单位务必加强师生员工防盗安全教育。要对印章、证件、文件、档案、票据及贵重物品等进行清点检查,并妥善保管。特别要提醒学生离校前要对寝室物品进行清理,保管好笔记本电脑、iPad、昂贵服饰及鞋包等,离开寝室应关好门窗,勿将寝室钥匙存放于消防栓、门框边等。

4.做好防诈骗教育。教育师生警惕网络诈骗、手机诈骗、传销诈骗、中介诈骗、非法集资等各类诈骗手段,不要轻易透露个人信息,不要向陌生账号转账,不要连接陌生WIFI,不要轻易点击不明链接,不要出租出借出售个人电话卡、银行卡,不要轻信各种网络交友,不要贪小便宜等,增强个人防范意识。

5.做好交通安全教育。各单位要提示本部门师生文明守法、礼让出行,驾车出行,关注天气、路况信息,不超员超速、不占用应急车道、不强行超车。乘车时不将头、手伸出两侧窗外或车顶天窗,下车开门前,注意观察后方车辆行人。骑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严禁骑乘汽车、电动车超员超载,不搭乘报废、无牌无证车辆或货运车、农用车等非客运车辆。户外步行时要注意观察路况,不做“低头族”。

6.做好防溺水安全教育。教育师生不要到野外的河、湖、水库等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水域游泳;遇有人溺水时,要采取正确的方法,不要盲目下水施救。

7.做好外出旅行安全教育。各单位要提醒本单位师生假期外出旅游密切关注旅游地的天气预报,注意加强证件、财物、人身、交通、饮食、住宿、旅游观光、购物等安全防范。

8.做好其他安全教育。教育师生关注降水、强对流等天气,提前做好防范措施。教育师生自重自爱,不参与非法宗教活动;不参加任何形式的传销活动;不涉足黄赌毒等。

四、强化假期校园管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一是提前部署防台防汛工作。夏季台风高发,学校防汛办要密切关注汛情及台风预警,早预警、早部署,备齐防汛物资,安排好应急人员值班,完善工作预案,落实重点部位防范措施。各单位要结合往年防台防汛经验,在假期离校前将低洼处(含楼宇架空层)物资转移至安全地点。

为应对汛期复杂情况,确保工作人员在必要时可以进出任何场所紧急处置,请各单位在7月8日前将所有办公区域、实验室房间钥匙(含密码锁密码)报备至所在校区物业管理处,如因钥匙未报备造成的相关损失将由所在单位自行承担。

二是加强外来人员管理。各有关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在建、维修工程的施工现场和外来人员的安全管理,教育提醒有关人员遵守学校有关政策法规,杜绝违章操作,杜绝违章接线、违章使用电器现象,不得无故随意出入学生宿舍、教学办公楼等。另,施工单位存在动火作业须向安全保卫处报备。

三是加强留校师生管理。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要做好留校学生的动态管理工作,定期向安全保卫处报备留校学生数据,并教育学生要遵守学校相关纪律。

四是加强学生外出活动及大型活动管理。严格把关校内大型活动(暑假原则上不组织)及学生外出竞赛、演出、实践实训等活动管理,按照《福建商学院组织大型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规定(修订)》,执行审批备案制度,落实专人负责活动安全并有安全处置预案和措施保证,严防各类意外事故发生。

五是加强应急值班。严格落实24小时应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擅离职守,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现突发情况,值班人员要快速反应,稳妥处置,按照《福建商学院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要求及时报送信息。


安全保卫处总值班电话:26295110

连江校区 26666110

马尾校区:88020110

鼓楼校区:26295110

附件:《暑假安全提示》

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安全保卫处(代章)

2024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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