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校园无线网的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管理办法》、《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同暂行管理办法》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福建商学院校园无线网络是校园有线网络的补充和延伸。本办法适用于福建商学院校园无线网络的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校四无线网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第三条校国无线网由数字化校园建设办公室,信息网络中心统一规划、协调,由网络运营商负责分期建设。
第四条校国无线网基础设施由承建的运营商负责运行维护。
第五条为保证校园无线网正常运行,各单位、部门及个人用户不得架设功率大于100mw的2.4GHZ及5.8GHZ的无线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在单位、部门内架设小功率的无线路由设备,必须设置接入密码并到信息网络中心进行备案。发现用户私自架设无线设备或设备影响校园无线网正常运行的,信息网络中心有权采取有效措施停止该接入点。
第六条校园无线网是学校的重要公共设施,广大师生员工应树立保护意识,严禁人为损坏无线网设备及设施。
第三章校园无线网的使用
第七条校园无线网采取实名浏览器认证接入管理模式(使用说明详见信息网络中心主页),学校师生无线上网账号为本人的学号或工号,由信息网络中心统一批量开通,不收取开户费。
第八条校园无线网网络标识SSID为fjcc_edu,其他各单位,部门自建无线接入点不得使用该SSID,违规命名的,由信息网络中心终止该行为并采取其他有效措施。其他SSID均非学校提供,信息网络中心亦不提供技术支持。
第九条用户通过校园无线网网络访问校外资源,事先需要进行入网认证。未认证的用户只允许访问校园内网服务墨资源。
第十条用户使用校园无线网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安全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报害学校利益等违法,违规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扰乱社会治安。有伤风化、淫移色情等信息;不得利用网络攻击,损害公用网络设施和其它用户。对于使用校国无线网进行违法活动的用户,由信息网络中心停止对其进行服务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进一步措施,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移交公安或司法机构。
第十一条用户需做好计算机安全防护,防止泄露用户名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因个人密码泄露导致的相关安全问题和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信息网络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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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0日